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经研究决定,现撤销以下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如下:
同时补充拟录取以下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我校政审调档及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名单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21-51322530。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7日
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经研究决定,现撤销以下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如下:
同时补充拟录取以下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我校政审调档及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名单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21-51322530。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