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及补充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的公示(二)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3-06-27浏览次数:3135

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经研究决定,现撤销以下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如下:


 

同时补充拟录取以下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我校政审调档及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名单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为2023627日至710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21-51322530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