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615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院与研究生、导师等交流和联系,及时宣传国家及学校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和流程,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动校园文明建设,特设立研究生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待时间:每月一次(不含假期),一般安排在周五,定期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待信息。

 二、接待人员:研究生院院领导。

三、接待地点:图书馆裙楼二楼研究生院会议室

四、接待要求:

 1.个人咨询事项需申请人个人出席;集体咨询事项需选派1-2位代表出席。

 2.遵守接待纪律,服从接待安排。

五、预约方式:“院长接待日”实行预约安排制。预约者通过微信“报名工具”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接待日预约》报名信息,进行预约,每月约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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