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考点代码:3129)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次数:13

一、网上报名

1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29)仅接收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在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含下列3种情况:

在上海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上海户籍的往届

工作单位在上海的往届生(证明材料见网上确认部分)。

特别提醒:上述情况外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因不符合本考点报考条件而不能进行确认和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

4.网上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考生须牢记报名号和登录密码,并于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网报时,报名网站不会对考生是否符合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报考要求作出校验,因此,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将无法确认和准考。

8.按照上海市规定,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选择本考点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缴费,网报期间未缴费将无法进行后续确认和考试。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具体安排以网报期间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考点确认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所有选择本考点(考点代码3129)的考生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上海户籍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

3上海户籍往届考生须提供2023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补缴无效[随申办APP中搜索“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后查询下载相应图片,或至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缴费状态:已缴费,10月份视同缴费亦可)样张见附件4]

4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5) 在读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写明:知晓并同意该生报考我校研究生拟录取后注销该生学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要求,并网报确认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7)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如下材料:

 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验证报告样张见附件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张见附件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样张见附件3)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因本人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三、重要事项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

2.我校考试地点拟设在上海中医药大学蔡伦路1200号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网报期间请随时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https://www.shmeea.edu.cn)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shutcm.edu.cn/)最新公告信息。

 

附件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张.pdf

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张.pdf

附件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样张.pdf

附件4《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样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