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9-04-24浏览次数:12284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9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

申请-考核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中医药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中医药大学纳入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继续在2018年度招录的上海市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人员中试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已纳入2018年上海市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人员;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其它违法违纪记录;

7.本次招生只限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②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CET-6通过(或≥425分);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⑥IELTS≥6.0

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或以上学位;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英文)。

8.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中医药临床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按二级学科进行招生,招生专业为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招生计划总计16,其中各专科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2018年上海市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各专科招录人数按比例分配。招生中未完成的计划可根据各专科报考生源情况等进行统筹调整完成。

2.本次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录的专业学位博士生在入校注册后3个月内,可选择临床相应学科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经双方同意后,确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或指导小组);两次选择未确定导师者由研究生院指定指导老师。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结合本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网上报名及申请材料上交时间:2019424-428日。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PDF,用A4纸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名、盖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须于201942816:00,考生本人将报名材料交至研招办,材料具体如下:

1)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网报后生成,3页)、2份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

2)《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3)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及代表性成果(3-5项)证明材料

(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8)其他可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课题证明等)。

材料1单独装订,材料2-9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和姓名。现场交材料时须同时携带材料中所提供的相关证书的原件以便进行查验。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交纳报名费:250元。申请考核制只接受现场交费,至研招办开具交费单后在报名期间至行政楼2楼财务大厅柜台处交纳现金,交费时间段为:周一至周四800-11301300-1500、周五800-11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应《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精神,本次 “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1)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相关学科专家3-5名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术材料进行审核;

3)结合以上审核结果,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

2.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及其综合素质,综合考核采取面试与答辩的方式进行。

3.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主要通过学科专家考核小组面试形式进行,审核及面试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各学科组的面试合格通过数不得超过分配的计划数。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政审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至研招办,并进行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51322410

六、其他

1.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录的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与上海市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具体培养方案参考我校相关规定。

2.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51322530


报名系统链接:校外网络          校内网络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423


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docx